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自强之星

 

发起活动数:1
参与活动数:0
 

一、活动时间

201711月至20185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共筑中国梦

三、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

四、奖励设置

  1.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2.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15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4. 优秀组织院校奖10名,每校可获得荣誉证书;

5. 优秀组织个人奖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

五、报名条件

  1. 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 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 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六、活动安排

  今年的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将继续推动构建全国--三级活动体系。各省级团委、高校团委要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为契机,举办省级、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各省级团委向团中央推报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应从各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应从各高校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且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名额分配应覆盖到所在范围内的所有高校,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和自主报名阶段(201711月下旬至2018115日)

  1. 各省级团委、高校团委根据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制定本级寻访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省级、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统一经由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zhqgxslhh)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self-star)进行报名。

  2. 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可以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同时,还可以登录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完成报名。

3. 报名成功的学生须在中华全国学联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中自强之星,进入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并集齐不少于30个赞。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宣言是****

4. 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2018115日前通过新浪微博,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宣言文字或短视频,并@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华全国学联@新东方,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5. 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所在高校团委活动指定邮箱,作为参加本校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二)校级寻访推介阶段(2018116日至25日)

  各高校团委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开展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本年度校级寻访阶段除传统的落地活动外,将增强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的展示传播,争取全面实现校校皆有、人人可为的目标。各高校团委需登录活动官方网站下载本年度活动海报模版进行制作,并在校内采用线上发布、线下展示等方式进行广泛传播。同时将利用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对本校自强之星参选人员进行事迹展示。

各高校团委活动负责人需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活动指定邮箱并对所在学校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同时,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寻访产生一批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择优推介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经公示后报送至省级组委会(具体安排由省级团委进行部署)。各高校团委活动负责人可加入校级自强之星交流QQ群,群号为205375073

  (三)省级寻访推荐阶段(201826日至228日)

  各省级团委根据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省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寻访产生一批省级 “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择优推介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各省级组委会于228日前正式向全国组委会提交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推介人选。省级团委报送的材料应包括:推荐名单汇总表、被提名者的推荐表(须注明事迹类别)和推荐材料(2000字左右)及相关宣传资料。所有材料均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到组委会邮箱(chinaselfstar@qq.com)。各省级团委活动负责人可加入省级自强之星交流QQ群,群号为284933264

  (四)全国寻访阶段(20183月上旬至4月下旬)

  1. 全国组委会将通过中华全国学联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平台发起对各省级团委推荐的110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投票,投票成绩将占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最终成绩的30%

2. 全国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审会,评审会成绩将占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最终成绩的70%

3. 全国组委会将根据网络投票成绩和组委会评审成绩,在110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最终确定10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通过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中国青年报》、团中央学校部微信平台、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平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平台进行最终公布。

(五)奖金发放(20184月至5月)

北京新东方公益基金会将根据组委会发布的获奖名单,把相应奖金发放至获奖者个人账户。

(六)颁奖仪式(20184月至5月)

    活动组委会将择期举行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颁奖典礼。同时,全国活动组委会还将根据活动期间各校的组织情况,选拔9所高校自主承办省级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颁奖典礼。

七、“青年自强·励志华章——寻访我身边的自强之星”好新闻奖

1. 活动时间:201711月至20182

2. 采访对象:本校本年度确认参选自强之星的同学或往年自强之星获选者。

3. 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等。

4. 提交形式:所有好新闻奖的参选人员,需要在采访的本校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发送到电子邮箱(selfstar@qq.com),刊发平台可以是校园网、校刊等校内媒体,也可以是微博、微信公众账号等新媒体。各校媒负责人可加入QQ群,群号为558733848

5. 奖励形式:所有获选作品,将择优在中青在线网站署名刊发,同时获奖作者将得到由活动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活动二维码
2017-11-06 【任务一】 已收到 10358 份材料  参与学校 1275 所
进行中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小神彤
2017-12-11 23:22:35
为什么附近添加不了啊
23 赞
  • 管理员  2017-12-12 10:56:02
    推荐使用电脑操作
春花姐姐
2018-05-04 13:18:35
想知道后续怎么跟进活动
1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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