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莹莹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团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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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莹莹,女,中共党员,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团委副书记、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抗击疫情期间,她积极响应团中央号召,在全市青年干警中迅速集结5支突击队,督促定点医院腾转病床700余张,为三家方舱医院提供患者服务工作。集结565名青年下沉社区,助力完成社区封控任务。组织法律志愿服务队,提供线上法律服务127次。她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社会稳定工作大局,开展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行动,排查社区污染源,助力医废日清日结。探索开展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严厉打击疫情期间牟取暴利,贩卖伪劣防疫用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清网行动”,督促加强农贸市场等场所非法销售野生动物的监管。走访企业,一线调研企业复工困难,协调解决多年土地问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办案中,她业务能力突出,所办案件荣获湖北省十佳抗诉案,较好完成多起涉众申诉案件。在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中,她勇挑重担,创新开展“四步审查”办案模式,因成绩突出被授予个人二等功一次。开展“法润万家”普法宣传,发起《检辑青春》青年才艺展示栏目,获评全省“团建优品汇”品牌项目。先后获得湖北五一劳动奖、2015-2017年度“全省政法队伍先进个人”、 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和武汉市第十七届劳动模范、第十届武汉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