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薇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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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薇,女,汉族,现任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干事。2017年度被评为市级“优秀团员”;2018年度被评为省级“优秀团员”。 自2016年4日进入双塔区人民法院工作,按要求参加青年大学习、“三会两制一课”,自觉加强理论修养,为创造性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普及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进入社区给居民发放法律知识小册子,并且给居民解答一些法律问题。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张薇同志积极配合单位工作,与团员们一起进行疫情宣传、体温测量、信息登记等防疫工作。全力做好战斗员、宣传员和保障员工作,为防疫工作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张薇同志为人朴实无华,工作狠抓实干,洁身自好,在工作和生活上都能严格要求自我,约束自我,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