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洁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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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洁,女,共青团员,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该同志自觉履行团员的义务,认真学习《团的章程》,牢记团员身份,在学习、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工作五年来,共参与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200余件,无一件冤假错案,因其出色的工作表现,连续多年获得单位“先进工作者”表彰,并获得“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卫士”、“安徽省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在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她主动加入抗击疫情志愿服务队,到联系社区报道,开展人员测温、来访登记、防疫宣传,并对没有戴口罩、戴口罩不规范的人员进行劝导,不畏风险、不怕吃苦,展现了新时代团员青年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的精神风貌。